服务承诺
为确保检验检测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权威性,保持良好的社会信誉,特做如下承诺:
一、服务项目和标准。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安装维修改造监督检验、产品监督检验、委托检验。
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以严谨的科学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扎实的工作作风,为社会发展服务。
二、办理程序和时限。遵循诚信和方便客户的原则,业务受理、检验检测、服务、报告出具及时,检验结论科学、公正、准确,不受任何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行政等方面的压力和影响。
承担相关法规所规定的授权检验责任区域或者范围内被核准项目特种设备法定检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不参与或者从事与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推荐、监制、监销等相关业务活动。
保守客户秘密,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对检验检测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要求,保守国家秘密。
工作人员遵章守纪,廉洁勤政,不接受工作对象的宴请和礼物,自觉维护本院形象。
(一)办理程序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报检。
2、检验检测受理。
3、分院与报检单位约定检验时间。
4、开展检验检测。
5、出具检验报告。
(二)检验时限
1、分院在收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定期检验检测申请后,自收到检验检测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申请者约定现场检验检测时间。
2、分院在接到具备验收检验或者定期检验条件的检验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安排相应的检验。完成相应检验工作后,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注:起重机械定期(首检)检验报告15个工作日内,大型设备可以在30个工作日内)。
三、收费依据和标准。严格执行收费标准,遵守财经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收支预算管理,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一)收费项目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委托检验检测协议收费。
(二)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538-6136577
欢迎政府、认证认可机构、客户和社会各届进行监督!